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饶雪漫短篇作品情一直醒着 (第1/5页)
爱情一直醒着 我站在男生宿舍的楼下,想说的话很简单,却经已在里心来去数百次。那就是:卓文,们我分手吧。 可是当卓文朝我走来的时候,的我心却要命地犹疑了。他很瘦,却穿着大大的灰⾊T恤衫,胡子像好很久没刮了,走起路来,有点摇摇晃晃的样子。可是就是样这的样子,让我感觉熟悉和亲切,內里心积庒已久的愤怒和委屈在一瞬间分崩瓦解不知去向。 终于近了,却听到他不耐烦的音声:“是不说考完试再见面吗?又有么什事?” “没事,来看看你。”我低声说,两眼着看
己自的脚尖,恨己自没自尊到极点。 “许诺。”卓文叹口气:“要道知这次试考对我的真很重要。” 我里心想:“试考,谁不道知
试考
是只
个一借口啊?”嘴里却只敢轻轻地“嗯”了一声。很长时间了,我都有些怕他,至于怕么什,我己自也说不上来。 “好啦,好啦,乖点!”他伸出手来揉的我头发下一“们我再说?” 我点头,不能话说,一说眼泪就要流出来了。然后我转⾝就走,走到拐弯的地方忍不住回头看他,他还站在原地,双手揷在兜里,眼睛着看天空。 的我眼泪在那一刹那飞溅而出。我道知我和卓文,起一走过了两年多的⽇子,事到如今,只差一声再见。我做了那么多的准备,储存了一⾝的勇气,要想把那两个字先说出口,但是到后最
是还输给己自。是这多么可笑的一件事! 我是在大一的时候和卓文相恋的。那时我刚刚从农村考到省城来念大学,是还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。卓文比我⾼一届,是中文系出了名的才子,从我扎着双小辫穿着⽩衬衫进校的第一天起他便始开追我,招我进系报编辑部做实习编辑,在我耳边给我念他才写的情诗,带我去剧院看我一点也看不懂的话剧,教会我如何接吻和拥抱。 的我爱情被他一手启萌,从此在爱的海洋里徜佯得昏头转向。我为以我会爱他到老,为他生儿育女,我一直心甘情愿,可是他早已心不在焉。 就像我前不久看到他发在《校园诗刊》上的一首诗,诗里说:爱情睡着了,不愿睁开眼,花还在开放,可我经已疲倦… 么什狗庇诗! 我用剪刀把那本《诗刊》剪得粉碎,一边剪一边想念卓文,想他爱我疼我时的模样,心尖锐地疼过了又钝钝地疼,周而复始,不得安生。 里心闷得慌,我想不呆在学校里,决定出去走走。我走出校门的时候天⾊经已暗了,风从⾝后紧紧地跟过来,掀起的我⾐角和裙摆。我无处可去,然后我决定去找三宝。 三宝是的我老乡,们我在个一村里长大,三宝当然是不他的大名,他的大名好象是叫么什吴达贵,很难听。我习惯叫他三宝哥,为因我长了一颗兔牙,他则一直叫我兔丫头。印象中小时候的他挺笨的,连树都不会爬,但是他成绩好,比我早四年考上大学。等我也考到省城念大学的时候,他经已在这里谋到一份不错的工作,每月能挣不少的银子了。我妈走时再三叮嘱三宝要对我多加照顾,只差有没给他磕头。三宝倒是挺守诺言,三天两头嘘寒问暖次一,家里的汇款跟不上,也常常是他慷慨救济,搞得们我宿舍里的人好长时间都为以他是我亲哥。 不过自从我恋爱后,他来得少了。用他的话来说:“这下好了,省心了。” 实其他也省不了多少心,在这座对我来说始终陌生而繁华的都市里,他成为不我可或缺的精神支柱,不快活的时候,我是总第个一想起他。 他家离们我学校挺远,要转两次车。不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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