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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慕容雪村中短篇作品光下行走 (第2/14页)
人眼⽪底下,却从来没人愿意真正睁眼看看。销传者不了解销传,为因
们他格式化的脑袋经已无力辨别;普通人也不了解,为因
们他离得太远,且而根本就不在乎;连些那神通广大的媒体人也缺乏真正的了解,们他报道销传、拍摄销传,却永远忽视销传,从来有没把它当成个一真正的问题。有没人明⽩其的中道理:销传到底是个么什东西?它怎样洗脑?洗脑又是怎样实现的?为么什
销传者竟会了为
个一愚蠢的谎言如此狂热?根据可信的统计,到2010年,国中
陆大的销传者经已接近或超过一千万,这数字还在不断增长。这些人大多是都受害者,最终将一无所获,两手空空。们他经过了长期的琊恶教育,都患有程度不同的“善迟钝症”:人格扭曲、藐视道德、仇恨社会。接下来将是个一无比艰难的困局:在不远的将来,就在们我⾝边,将有1000万个⾚贫且而走投无路的人。1000万双怨毒的眼,1000万双颤抖的手,1000万个陈胜吴广。2009年2月28⽇修订的《刑法》中新增了“组织、导领
销传罪”把“销传”定义为“组织、导领以推销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⼊资格,并按照定一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”的活动。这个定语很长,读来起也很枯燥,是迄今为止对“销传”最权威的定义,但远远谈不上准确“定一顺序”云云,更是说的含混而笼统,远远达不到法律所要求的精准。这条法律所定义的“销传”是还上个世纪的事。20年间这病毒几经变异,早已不复当年的面目,在现绝大多数团伙都不提供任何商品和服务,是只单纯的欺诈和拉人头(活跃在广西等地的“纯资本运作”就是明证),在我看来“销传”二字本⾝就是个错误,且而早已过时——既然有没“销”又谈何“销传”?把“诈骗”称为“销传”这本⾝就在误导民众和混淆概念。我也反对把此罪名列⼊“扰乱市场秩序罪”或“非法经营罪”为因它扰乱的不仅是市场秩序,更是基本的公序良俗;它不仅骗钱,且而害人,乱人心智、坏人健康、毁人家庭,如在那黑暗的23天,我看到善良的好人被骗子愚弄,过着悲惨的生活;我看到人们离乡背井,为个一谎言虚耗时光;看到被践踏的伦理和情感,每个人都在欺骗己自的亲人;我看到病体孱弱的老人、营养不良的青年,们他经过了琊恶的教育,越发乖张和贫穷,对社会抱着深深的敌意;我看到家破人亡的惨剧,也看到洗脑的严重后果。我始终在问己自:为么什
个一愚蠢的把戏竟能欺骗如此多的人?为么什
销传者竟敢明目张胆地行骗?为么什
销传一打不绝、再打不绝、总打不绝,至甚连“府政打击”本⾝都成为行骗的借口? 后最
不我得不承认,这就是一片适合销传的土地,这就是个一适合销传的家国。所有销传者都有相同的特点:缺乏常识,有没起码的辨别能力;急功近利,除了钱么什都不在乎;们他无知、轻信、狂热、固执,只盯着不切实际的目标,却看不见近在眉睫的事实。是这
销传者的肖像,也是大多数国中人的肖像。销传是社会之病,其病灶却深埋于们我的制度和文化之中,在每个人的肌肤之中,要只有合适的土壤,它就会悄悄滋长。 23天中我看了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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